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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已婚男在妻子哺乳期间,和妻子的闺蜜往来密切,由于和妻子吵架后,获得闺蜜的多次开导,两人渐渐的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夫妻二人因此离了婚,不过妻子在离婚后,将闺蜜已起诉到法院,要求闺蜜返还前夫之前转账的2万多块钱。
男子吴某已经年过五旬,和妻子付女士结婚后就有了一个女儿,在付女士哺乳期间,夫妻二人经常发生争吵,付女士便将夫妻争吵情况告诉了闺蜜范女士,于是,范女士便多次对吴某开导,两人的关系更加密切,结果就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
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情很快被妻子付女士知道了,为此两人更是大吵一架,甚至直接协议离了婚,可是即便是离了婚,付女士还是咽不下这口气,毕竟是丈夫和闺蜜两人坑了自己。
于是,付女士一纸诉状将范女士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范女士返还这些年前夫吴某转给她的钱,共计28000余元。
范女士反驳说,自己和吴某确定恋爱关系时在和付女士离婚之后,范女士表示自己开了一家按摩店,吴某经常来按摩,此前两人是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但是因为和吴某结婚后,吴某多次对自己家暴,所以和吴某也办理了离婚手续。
而且转给自己的这些款项,是之前吴某到店里来消费的正常支出,并非是赠与自己的款项,因此不应该予以返还。
吴某对于两人的说法均表示不属实,在和付女士结婚后,因为付女士在哺乳期,两人多次发生了争吵,是范女士一直安慰自己,所以两人就走到了一起,结果范女士却趁机要求自己离婚,并要求自己转账给她,不然的话就举报自己强奸她,自己被迫无奈才和付女士离了婚,并和范女士结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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