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针对《延边州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企“十条措施”》,州检察院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主要涉及合法权益救济、企业合规改革、保障生产经营三个方面。
一是加大权益保障和权利救济工作。全面畅通检察环节涉企案件的权益保障和救济通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如:对涉非公经济主体案件设置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非公经济主体控告申诉案件优先受理、专人办理,三日内程序性回复当事人信访处理、分流情况,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案件办理情况;支持涉企案件律师网上阅卷、异地阅卷、现场阅卷,3个工作日内完成律师互联网阅卷申请办理,切实为企业权益保障提供高质服务。
二是积极推动企业合规改革提质增效。持续扩大企业合规办案规模,逐步拓展案件范围,做到能适用尽适用,充分利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第三方专业人员选任、企业合规计划制定和执行、第三方组织合规考察书面报告严格审查把关,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如:只要涉案企业认罪认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基本条件,自愿适用的,都可以适用第三方机制。
三是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贯彻“少捕慎诉”理念,严格审查对涉案企业经营者批准逮捕条件,将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融入到实际办案中,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影响,尽可能的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如: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创新研发的资金设备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要为企业预留必要的资金和账户;为符合条件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依法依规简化审批程序。
下一步,全州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州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工作的要求,贯彻执行《延边州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企“十条措施”》,深化创新能动履职,大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推动延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初见
审核:钱洪涛
终审:于衍来
标签:
Copyright © 2015-2022 热讯经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005723号-6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